适用范围
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矿产地质勘查、区域地质调查、地球物理勘查、地球化学勘查、遥感地质、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、海洋地质、岩土工程、探矿工程、选矿工程、采矿工程、实验测试和地质机械(仪器)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。
成果条件
通过同行评议,独立或作为主笔发表过本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和著作。
需编著出版专业著作1部(专著10万字以上,合著15万字以上),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,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(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),或在全国性、国际性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交流的专业论文2篇,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,或编辑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的策划及可行性。或为解决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复杂、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3份以上高水平专项技术分析报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报告(附项目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),或3份省(部)级重要项目技术成果报告或4份市(部)级重要项目技术成果报告。